学校资助评审工作方案 学校资助评审小组

卡尔顿高习 2024-07-03 09:51 1

助学金申请的要求有哪些?

对于生助学金的发放,每个班级都分配有一定的名额,所以即使是生也不一定能得到助学金,除非有建档立卡,有建档立卡的学生一定能得到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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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资助评审工作方案 学校资助评审小组


而非建档立卡的学生需要经过的评选打分,根据打分的结果确定助学金评估的人选。

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与地方共同设立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其中:东部地区为10%、中部地区为20%、西部地区为30%。各地可结合实际,在确定资助面时适当向农村地区、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

扩展资料:

一,助学金的名额分配与预算下达

、委托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送的助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进行审核。

每年9月1日前,主管部门和省以下财政、门负责将助学金预算下达所属各高校。

二,助学金的申请与评审

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助学金申请与评审工作由高校组织实施。高校要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评审办法,并报主管部门或省级门备案。高校在开展助学金评审工作中,要对农林水地矿油核等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学生予以适当倾斜。

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

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助学金申请表》(见附表)。

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奖学金(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或励志奖学金,但不可同时享受。

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结合该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组织评审,提出享受助学金资助初步名单及资助档次,报学校集体研究通过后,于每年11月15日前,将该校当年助学金政策的落实情况按隶属关系报至主管部门或省级门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每年5月底前,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确定的有关原则和本办法第三条、第五条的规定,提出所属高校助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报、。:

生助学金等级具体依据什么来划分,申请详细程序是怎样的?

每年7月31日前,、结合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意见,将助学金分配名额和预算下达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门。

生助学金等级划分依据

、委托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送的助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进行审核。

每年9月1日前,主管部门和省以下财政、门负责将助学金预算下达所属各高校。 申请详细程序

助学金申请与评审工作由高校组织实施。高校要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评审办法,并报主管部门或省级门备案。高校在开展助学金评审工作中,要对农林水地矿油核等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学生予以适当倾斜。

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助学金申请表》

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助学金的学生,可同试行免费教育的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助学金。时申请并获得奖学金或励志奖学金。

要证明的,不过要申请助学金首先要是生才行(也就是在学校要建有档案才行)。如果建立了档案,一般只需在恰当的时候申请助学金就行了,原则上助学金是按照困难程度划分等级发放,不过学校不同,做法不一。通常为1000元/年,2000元/年,3000元/年

恩施州最细最全的学生资助政策介绍,快来围观?

第四条、申请奖学金的基本条每年5月底前,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确定的有关原则和本办法第三条、第五条的规定,提出所属高校助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报、。件:

南京工程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

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结合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组织评审,提出享受助学金资助初步名单及资助档次,报学校集体研究通过后,于每年11月15日前,将本校当年助学金政策的落实情况按隶属关系报至主管部门或省级门备案。

南京工程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如下:

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资助、完成学业,是教育精准扶贫的重要任务,也是教育公平的重要保障。和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上学问题,近年来、省、州密集出台相关资助政策措施,已建立起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全覆盖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不让一名学生因失学。为认真贯彻落实的精神,有效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确保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应助尽助”,现将恩施州学生资助政策简要汇总,并向公布,接受监督。

条、为规范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工作,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根据学生资助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奖学金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实行等额评审,每学年评审一次。

第二章:奖励标准与评选条件

第三条、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一)具有中华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的;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南京工程学院介绍:

南京工程学院(Nanji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是中华直属本科高校,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秣周东路30号。

学校创建于1952年,原名南京化工学院,是新创建的批本科院校之一。学校现隶属于“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江苏省“双创双服”高校、江苏省“青年创新创业人才教育培养”、江苏省“高水平特色学院”和江苏省“优势学科创新平台”等项目。

学校现有工、理、管、文、法、教育、艺术7个学院,在校本科生22000余人,硕士研究生2000余人。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的教学科研队伍,在校教职工1700余人,其中、副占比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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